建設國際商事海事爭端解決優選地、兩岸融合發展法治實踐地、法務科技創新聚集地、知識產權保護應用示范地、數字經濟治理先行地……
2021年11月5日,海絲中央法務區落地福建省廈門市。近一年來,廈門市全面激發探索海絲中央法務區建設“細胞活力”,厚植法務機構集聚法治底色,創新打造“一平臺、五中心”國際法律服務矩陣、構建全鏈條國際商事海事糾紛解決體系、推動法務科技產業集聚發展,為經濟高質量發展提供不竭動力。
打造國際法律服務矩陣
海絲中央法務區成立以來,廈門市出臺《支持海絲中央法務區建設的若干措施》《中國(福建)自由貿易試驗區廈門片區支持海絲中央法務區自貿先行區建設的若干措施》等,配套專項資金,為高端法律服務機構和優秀法治人才提供廣闊平臺。
廈門市海絲中央法務區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廈門市海絲法務辦)組建綜合協調組、法務事業組、產業促進組、思明組、自貿組,創新推出“一對一對接、專項推進”工作機制,全面服務司法保障機構和法律服務機構向海絲中央法務區匯聚。
今年3月,北京安杰(廈門)律師事務所落戶海絲中央法務區自貿先行區,成為首家入駐法務區的律所。
“廈門經濟外向度高,來到這里,希望搶抓機遇,拓展國際商事海事仲裁業務?!北本┌步?廈門)律師事務所主任安壽志說,“下一步,律所還將推動印度、印度尼西亞等‘一帶一路’沿線國家的律所到廈門設立代表處,為福建企業提供涉外法律服務,促進經濟貿易發展”。
隨后,北京隆安(廈門)律師事務所、北京中聞(廈門)律師事務所、上海匯業(廈門)律師事務所、印尼雷米律師事務所,中審亞太會計所、北京國富會計所等一批具有專業特色的知名法務、泛法務機構也相繼入駐法務區。截至目前,廈門新落地法務、泛法務機構共計77家,進一步完善法務生態圈,法務服務能級持續提升。
為培養更多優秀法治人才,中國與經合組織(OECD)聯合培養稅務法學碩士項目等一批重點項目相繼落地,形成多門類、多渠道、多層次國際法治人才培訓體系,已舉辦涉外法律業務培訓110余場。
廈門市海絲法務辦副主任吳少鷹介紹,海絲中央法務區秉持以海為懷、法通天下的理念,發揮多區疊加優勢和法律服務資源相對聚集、泛法務產業較為完善的發展優勢,以活動擴影響、以項目聚資源、以產業促發展、以保障強支撐,積蓄發展后勁,構建全方位、全要素、全流程的法治生態圈,為服務和融入新發展格局打造強有力法治引擎。
構建國際商事海事爭端解決體系
根據互惠原則,審結裁定承認新加坡航運公司司法管理人身份案;發布全國海事法院首個《仲裁司法審查案件審理工作指南》,大大提升了海事司法的國際公信力和影響力……
面對新一輪對外開放,廈門市努力推進涉外司法審判體制機制改革和創新,不斷加快涉外法治工作戰略布局,強化涉外司法審判、仲裁工作,參與國際商事海事法律規則制定,促進涉外法治體系建設,致力打造“國際商事海事爭端解決優選地”。
今年以來,廈門國際商事法庭、廈門涉外海事法庭、國際商事海事糾紛調解中心相繼落地,國際商事爭端預防與解決組織也在廈門設立代表處。
廈門仲裁委被法院納入一站式國際商事糾紛多元化解決平臺,擬聯合“絲路海運”聯盟,參照國際通行做法,制定《海事海商仲裁特別規則》,助力國際商事海事糾紛的解決。
海絲中央法務區集聚高能級國際法律服務資源,國際商事海事糾紛調解、仲裁、訴訟“三大服務體系”日漸完善,與現有金融司法協同中心、破產法庭、涉臺法庭、知識產權法庭等有機結合、協作聯動,持續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推動企業“走出去”參與境外競爭與合作,為廈門高質量發展提供高端法律服務和司法保障。
據統計,今年以來,廈門市中級人民法院、廈門海事法院、廈門仲裁委等共受理國際商事海事案件821件。
營造優質法治化營商環境
“貨物即將到港,由于疫情原因,員工都在隔離,無法寄送材料,也無法線下面簽。如果銀行不能及時放款,將會產生高額滯港費用……”今年4月,交通銀行廈門分行國際部負責人陳女士接到上??蛻舻木o急求助,共涉及1億美元和0.4億歐元的大額資金。
陳女士隨即引導客戶登錄廈門市鷺江公證處“公證云”平臺,成功辦理了委托書公證,解決因無法及時寄送銀行放款所需材料和進行面簽核保產生的難題,在4月下旬貨船到港前順利完成放款。
廈門軟件與信息服務產業較為發達,本土法務科技企業在國內法務科技領域賽道上領跑。隨著國家政法智能化技術創新中心東南分中心和深圳法大大等網絡科技公司落地廈門,法務科技產業集聚海絲中央法務區的氛圍初現,構建起以數據安全、社會治理以及線上審判、線上糾紛化解、線上法律服務為主線的法務科技產業鏈條。
廈門是外貿百強城市,為法治護航企業順利“出?!?海絲中央法務區探索創新企業外貿合規服務,通過設立數字化企業合規中心、開展企業合規公益培訓、編印外貿合規服務手冊、遴選發布海絲中央法務區企業外貿合規服務機構,幫助企業防范外貿合規風險。
今年以來,廈門市海絲中央法務區還加強與金磚國家新工業革命伙伴關系創新基地合作,出臺面向金磚國家法律服務機制十項措施,遴選優質律所面向金磚及“金磚+”國家開展法律服務,共創“金磚法務特色專區”。